信息公開咨詢
山東省臨沂第一中學信息公開指南
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開服務,方便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法獲取學校相關信息,進一步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和《山東省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校信息公開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相關規(guī)定,特制定本指南。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組織查詢本學校相關信息,可以在臨沂市教育局(http://jyj.linyi.gov.cn/)和本學校網站(http://www.pupsd.cn/)查閱本《指南》,也可以到本《指南》指定發(fā)放點學校辦公室領取。
一、主動公開
(一)公開范圍
1.基本情況、領導班子、機構設置、規(guī)章制度等學校概況信息;
2.規(guī)劃計劃、統(tǒng)計數據等規(guī)劃統(tǒng)計信息;
3.預決算信息、采購信息、收費信息等財務信息;
4.招生信息、錄取信息、就業(yè)信息等招生就業(yè)信息;
5.教學教研、實習實訓等教育教學信息;
6.教師招聘、評先樹優(yōu)等教師管理信息;
7.學生資助、評先樹優(yōu)等學生管理信息;
8.體育評價、美育評價、勞動教育等體育美育信息;
9.安全制度、應急預案等校園安全信息;
10.信息公開咨詢電話號碼、接受電話咨詢的時間、接受書面咨詢的通信地址等信息公開咨詢指南。
(二)公開形式
本學校主要采取“信息公開”網上專欄進行信息公開。
本學校“信息公開”網上專欄具體網址為:http://www.pupsd.cn/news/xinxigongkai.html
此外,本學校將根據具體實際,通過信息公告欄、電子信息屏、書面通知、新媒體以及新聞媒體等方式公開相關信息。
- 公開時限
本學校主動公開的信息,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,對公開時限另有規(guī)定的除外。
- 信息公開咨詢
除本學校主動公開的信息外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(以下簡稱咨詢人)可以向學校提出信息公開咨詢。
(一)咨詢方式
學校接受口頭咨詢和書面咨詢。通過電話方式接受口頭信息公開咨詢,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,不能當場答復的,告知咨詢人通過郵寄的方式提交書面咨詢材料。
(二)書面咨詢
咨詢人向學校提出書面信息公開咨詢,應當通過郵寄方式提交以下材料:
1.咨詢人的姓名或者名稱、身份證明、聯(lián)系方式;
2.申請咨詢的信息名稱、內容等能夠指向特定信息的特征性描述。
同時,咨詢人應當在信封的顯著位置注明“信息公開咨詢”。
(三)答復時限
學校收到書面咨詢材料后,自收到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答復,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,經學校負責人同意并告知咨詢人,延長的期限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。如遇寒暑假,答復時間順延。
(四)答復處理
1.所咨詢的信息不屬于本辦法第三條規(guī)定范圍的,告知咨詢人不作為信息公開咨詢處理,能夠確定其他處理渠道的,應當告知咨詢人;
2.以信息公開咨詢的形式,實質上進行信訪、投訴、舉報等活動的,告知咨詢人應當通過相應渠道提出;
3.學校已就申請人提出的信息公開咨詢做出過答復,咨詢人重復申請咨詢實質內容相同的信息,答復的事實根據未發(fā)生變化的,告知咨詢人不予重復處理;
4.所咨詢的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,告知咨詢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、途徑;
5.所咨詢的信息未主動公開,但可以向咨詢人公開的,向咨詢人提供該信息;
6.學校按本辦法的規(guī)定決定不予公開的,告知咨詢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;
7.經檢索沒有所咨詢信息的,告知咨詢人該信息不存在;
8.所咨詢的信息不屬于本學校負責公開的,告知咨詢人并說明理由,能夠確定咨詢主體的,應當告知咨詢人相關主體的名稱、聯(lián)系方式;
9.所咨詢的信息不是學校已制作或獲取的信息,需要學校對現有信息進行加工、分析的,學校可以不予提供。
學校向咨詢人提供信息的具體形式,根據信息保存的實際情況,綜合考慮便民、成本和信息載體安全等因素,由學校研究確定,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紙質文檔,電子文檔,安排咨詢人查閱、抄錄、拍照等形式。學校向咨詢人提供信息,不收取任何費用。
- 信息公開工作機構
受理部門:辦公室(信息公開辦公室)
辦公時間:正常工作日(寒暑假按照教育局規(guī)定時間執(zhí)行)
辦公地址:山東省臨沂市銀雀山路55號
咨詢電話: +86-539-8313412
傳真號碼: +86-539-8313256
郵政編碼:276003
電子郵箱地址:lyyzbgs2021@163.com
- 其他
未盡事宜,參照《辦法》執(zhí)行。本指南將適時更新。
山東省臨沂第一中學 2025年5月